根據第八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2009-2013年)結果:我國森林面積已達2.08億公頃,完成了到2020年增加森林面積目標任務的60%;森林蓄積量151.37億立方米,已提前實現到2020年增加森林蓄積量的目標;森林覆蓋率由20.36%提高到21.63%;森林植被總碳儲量由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2004-2008年)的78.11億噸增加到84.27億噸。五年來,我國森林資源持續增加,濕地保護不斷加強,林業碳匯功能穩步提升,為應對氣候變化、拓展發展空間、建設生態文明作出了重大貢獻。
林業碳匯交易是指利用森林的儲碳功能,通過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減少毀林等活動,吸收和固定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關規則確定可減少排放的二氧化碳總量,經過嚴格的審核認定后,將其在指定交易場所掛牌出售,而碳排放單位則通過購買二氧化碳減排量來抵消其工業碳排放的過程。
一、國內外林業碳匯項目匯總分析
目前林業碳匯項目國際上主要有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國際核證碳減排標準(VCS)項目和黃金標準(GS)項目,國內主要有中國自愿減排(CCER)項目、福建林業碳匯(FFCER)項目和廣東碳普惠項目。他們的主要范圍分別為:
(1)CDM和GS碳匯項目:造林、再造林;
(2)VCS碳匯項目:造林、再造林、森林管理、減少毀林等;
(3)CCER碳匯項目:造林、森林經營、竹子造林和竹林經營;
(4)福建林業碳匯(FFCER):造林、森林經營、竹子造林和竹林經營;
(5)廣東碳普惠:森林保護、森林經營。
目前已申請成功的各類項目匯總如下:
表1.1注冊國際項目的情況
項目類別 | 全球注冊總項目數 | 中國注冊項目數及項目分布 |
CDM | 66 | 5 | 廣西 | 2 |
四川 | 2 |
內蒙古 | 1 |
VCS | 146 | 6 | 四川 | 各1 |
云南 |
江西 |
福建 |
內蒙古 |
青海 |
GS | 33 | 3 | 內蒙古 | 各1 |
云南 |
廣東 |
表1.2注冊國內項目的情況
項目類別 | 項目總注冊數 | 項目分布 |
CCER | 15 | 廣東 | 3 |
河北 | 3 |
內蒙古 | 3 |
黑龍江 | 2 |
北京 | 1 |
江西 | 1 |
湖北 | 1 |
云南 | 1 |
FFCER | 7 | 皆分布于福建 |
廣東碳普惠 | 5 | 皆分布于廣東 |
CDM林業碳匯方法學僅限于造林和再造林,而且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現已注冊的CDM林業碳匯項目,占注冊的CDM項目總數7795個的不到1%,碳匯的減排量和交易量也不大。再加上目前CER價格低迷,所以目前申請CDM的林業項目很少。
GS林業碳匯項目要求比較嚴格,項目注冊及交易量也不是很大。由于市場上GS的林業碳匯減排量較少,所以目前GS林業碳匯量的價格相對較高。但是由于項目的申請要求比較嚴格,所以目前申請GS的林業項目也相對較少。
VCS林業項目減排量VCU在國際自愿碳市場上有一定規模的交易量,主要用于企業自愿減排,履行社會責任,提升企業綠色形象。
CCER林業碳匯項目主要是中國境內的自愿減排項目。因CCER申請現在處于暫停階段,目前項目公示有98個,已經備案的項目15個。
FFCCER和廣東碳普惠林業項目屬于福建和廣東省內部的碳匯項目,交易目前也僅限于各自省內碳交易市場。
二、林業碳匯前景分析
1、國際形勢
林業已納入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進程,在國際氣候行動中越來越受到關注。林業議題幾乎是每次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最受關注且最易達成共識的談判議題。各次氣候變化大會林業有關的內容簡述如下:
時間 | 大會或文件 | 關于林業內容 |
1997年 | 京都議定書 | 對發達國家締約方提出了量化減排措施,措施之一就是“造林、再造林、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 |
2007年 | 巴厘行動計劃 | 把發展中國家減少毀林和增加森林碳匯納入行動計劃。 |
2009年 | 哥本哈根協議 | 林業成為其中唯一一個取得實質性進展的亮點,各國表示將通過REDD+(減少森林砍伐和退化)、發達國家300億美元經濟援助及碳排放交易等機制,加快世界森林資源保護,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濫砍濫伐現象加以制約。 |
2010年 | 坎昆氣候大會 | 兩項林業議題“減少發展中國家毀林、森林退化排放和森林保護、可持續經營、提高森林碳儲量的激勵機制和政策措施”(REDD+)和“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LULUCF)的兩項重要決議在大會通過,標志著林業議題談判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
2011年 | 德班大會 | 通過了3項和林業相關的決定:一是關于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議題的決定;二是關于減少發展中國家毀林排放等行動激勵政策機制議題的決定;三是關于減少發展中國家毀林排放等行動相關技術方法議題的決定。 |
2013年 | 華沙氣候大會 | 就激勵和支持發展中國家減少毀林及森林退化導致的排放、森林保育、森林可持續經營和增加碳儲量行動(簡稱REDD+行動)議題通過了一攬子決定。美國、挪威和英國政府在會議期間宣布出資2.8億美元支持“華沙REDD+框架”。 |
2015年 | 巴黎協定 | 森林及相關內容作為單獨條款納入《巴黎協定》。 |
2、國內形勢
2009年,國家林業局發布《應對氣候變化林業行動計劃》,確定了5項基本原則、3個階段性目標,實施22項主要行動,指導各級林業部門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隨后的幾年時間,林業局每年都會發布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行動白皮書,扎實推進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
2015年6月,中國政府提交了《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國國家自主貢獻》,提出要努力增加碳匯。大力開展造林綠化,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著力加強森林撫育經營,增加森林碳匯。加大森林災害防控,強化森林資源保護,減少毀林排放。2015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巴黎氣候大會上,將增加森林碳匯作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三大目標之一,并向國際社會莊嚴承諾:到2030年我國森林蓄積量要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
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謝振華在2017年11月14日在波恩氣候大會上出席德國館舉行的“德中城市與氣候保護”主題邊會上提到,全國碳市場前期的交易產品中會考慮林業碳匯。2018年1月18日,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印發《生態扶貧工作方案》:研究支持林業碳匯項目獲取碳減排補償。全國碳市場已經于2017年12月啟動,雖然目前CCER的開發仍處于暫停狀態,但林業碳匯項目有可能會優于其他減排項目率先進入全國碳市場參與碳交易。
綜上所述,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作用越來越凸顯,大力發展林業已成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選擇。林業碳匯項目具有多重效益,有利于改善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促進可持續發展。所以,就目前國內外碳匯市場的發展形勢,筆者認為國內業主既可以提早做好CCER項目的前期開發準備,也可以開發國際自愿減排項目(如:VCS、GS)參與到國際市場的碳匯交易。通過科學、合規地開發和交易林業碳匯,將有些生態良好地區的生態資源優勢轉變為資產和經濟優勢,使“綠水青山”轉變為“金山銀山”,以市場機制給予生態產品生產者一定的經濟補償,促進農民增收減貧,同時激勵森林經營者對森林進行科學經營和保護,促進林業發揮更多更大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造福人類。因此,優先開展林業碳匯項目開發和交易,意義十分重大。
中成碳技術服務團隊是國內最早的自愿減排項目開發和審定的從業者,具備豐富的國內外減排標準項目開發、審定和減排量交易經驗,致力于為廣大項目業主創造最大化的減排效益。
主要業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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